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协议奖学金,是指服务国家大局及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省级层面与外方签订友好省州及其他友好合作协议中明确提供的奖学金。
一、标准及期限
申请人类别 | 标准 | 期限 |
本科生 | 50000元/生/年 | 4年 |
硕士生 | 70000元/生/年 | 2-3年 |
博士生 | 90000元/生/年 | 3-4年 |
进修生/交换生 | 2000元/生/月 | 1-12个月 |
二、申请条件
申请协议奖学金的留学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就读本、专科阶段专业,应获得相当于中国普通高中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 申请人就读硕士阶段专业,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 申请人就读博士阶段专业,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其他条件
1. 申请人须持有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 申请人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3. 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法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外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 申请人须成绩优异,成绩在年级或班级名列前茅。
5. 申请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专业,中文能力要求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4级及以上水平证书。对于以外语为教学语言的专业,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外语能力水平,并提供有效期内通用的英语水平证明,如TOEFL、IELTS等成绩证明。
6.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原孔子学院奖学金)等全额资助类的奖学金。
三、申请方式
步骤1:协议奖学金名额及资助标准根据上一年度省级层面与外方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友好协议确定。由协议合作单位根据协议约定遴选推荐申请人。
步骤2:省教育厅对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资质审核,向合格者出具奖学金资助证明。
步骤3:申请人通过“留学江苏网”查询江苏招收外国留学生高校及课程信息,自主向高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省教育厅出具的资助证明。
步骤4:各高校依据本校奖学金生录取标准对协议奖学金申请人进行评定,符合标准者优先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
步骤5:已获得协议奖学金的留学生应按规定接受学校组织的奖学金资格年度评审。对未通过年度评审的获奖学生,将按规定终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被中止奖学金学生如下年度评审合格可恢复其享受奖学金资格;被取消奖学金学生的额度可由学校按自行制定的遴选办法选拔同年级优秀留学生替补。
四、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 海外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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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816
电话:+86 25 58139976 / 58139025
邮箱:admission@nj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