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
Biological Engineering
(学科代码:0836)
一、学科概况
生物工程是以人类生物产品需求为导向,融合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和工程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性地设计、优化和改造生物体系与功能,着重解决生命科学研究成果产业化所面临的技术与工程间题,推动生物产业健康发展的学科。其任务是将生命科学的研究发现转化为实际产品或规模化的过程或系统,以满足社会的需要。生物工程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化工、能源、轻工、材料、环保等各个领域。
南京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一级学科依托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是我国生物制造领域中最具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等教育基地之一,是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材料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的依托单位, Biology & Biochemistry位列ESI全球前1%行列。学科集聚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内的一批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卓著的中青年学者。学科长期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发展合成生物学与系统生物学、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生物催化与制药过程、生物材料及加工工程、生物能源与资源环境工程等领域的基础与应用研究,着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科瞄准国际学术前沿与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接轨社会和市场需求,坚持产学研用结合,走优势与特色发展之路,形成了“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开发-成果产业化”完整创新链,为我国生物制造与医药产业及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生物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引领阵地。
二、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线,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高尚思想品德、严谨治学态度、富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知识结构方面:熟练掌握合成生物学与系统生物学、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生物催化与制药过程、生物材料及加工工程、生物能源与资源环境工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
能力结构方面:掌握生物工程学科及现代生命科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独立从事生物技术和生物工程方面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工艺与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方向有深入研究。学位获得者是能承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和产业技术研发及管理的高端研究型人才。
素质结构方面:具备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强健的体魄和坚强的意志力、高尚的情操和正确的审美观、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培养方向
1、合成生物学与系统生物学:针对合成生物学和微生物细胞工厂构建进行系统研究。建立不同代谢模块耦合的生物调控策略,构建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微生物细胞工厂;解析功能性基因的调控功能并挖掘系列调控元器件,为菌株的改造和生物过程优化提供理论指导。
2、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针对我国大宗化学品与精细化学品高效绿色制造发展的战略需求,开展微生物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改造制备高附加值产品的生物制造研究。筛选特殊生物资源、结合高通量筛选和基因改造技术,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新菌种、新基因、新酶制剂,实现系列药用、食用高附加值生物制品的开发。
3、生物催化与制药过程:生物催化剂的发现和改造工作及废弃生物质资源高效生物转化技术、装备及集成系统研究与开发,开展药物中间体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生物制造研究。致力于解决生物制造过程的原子经济性与时空高效性问题,强化生物过程集成技术与装备开发,实现绿色清洁生产。完善了物质代谢与辅因子代谢的适配性调控的理论体系,创新性地开发了基于细胞集群效应的生物转化新技术。
4、生物材料及加工工程:开展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单体和聚合物的合成、材料加工及其应用研究。开发生物基聚氨酯、聚酯、聚酰胺及其核心单体、生物基无毒增塑剂等生物基材料助剂新品种,构建了微流场反应技术及其专属装备、仿生催化技术等生物基材料及单体和助剂的制备新方法。
5、生物能源与资源环境工程:以废弃生物质资源如秸秆、禽畜粪便、高浓度有机废水等为对象,开展废弃物资源化转化技术、装备及集成系统研究与开发。研究生物基化学品生产;开发禽畜粪便、高浓度有机废水等高效厌氧转化产业化技术、装备及系统集成。
四、学制和学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需本人申请,经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最长学习年限按《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延长期内的博士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资助。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6-7年(含硕士阶段)。
博士研究生总学分最低要求为1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
五、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英文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学位课 |
公共学位课程 |
B001001 |
博士英语 |
English for Doctoral Candidates |
2 |
40 |
1 |
4学分 |
B001002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Chinese Marxism and in the Contemporary Era |
2 |
32 |
1 |
B001003 |
中国概况 (留学生课程) |
General Introduction of China |
2 |
32 |
1、2 |
4学分 |
B001004 |
综合汉语(一) (留学生课程) |
Comprehensive Chinese I |
2 |
32 |
1 |
专业学位课程 |
B172001 |
先进生物制造研究进展 |
Progress in Advanced Biological Manufacturing |
2 |
32 |
1 |
至少选2学分 |
B172005 |
专题Seminar |
Seminar |
2 |
32 |
1 |
B172004 |
高级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Biochemistry and Molecular Biology |
2 |
32 |
1 |
必修 环节 |
学术报告训练 |
|
2 |
|
|
6学分 |
学术讲座/报告 |
|
2 |
|
|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 |
|
2 |
|
|
备注 |
注:*专业核心课程 |
六、必修环节管理
1、学术报告训练(2学分)
博士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在学术研讨会上作专题报告。在学期间,每位博士研究生作报告不得少于四次,总数至少达四次者才能取得学术报告训练2学分。
2、学术讲座/报告(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至少十五次校内外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为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其中至少五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同时参加校园阳光长跑、体育运动会、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等活动,才能取得2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不得少于二十次(至少2次为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其中至少七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同时必须参加校园阳光长跑、体育运动会、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等,才能取得2学分。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1次权威学术机构组织召开的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3个月以上,才能取得该环节2学分。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研究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应具有优良的学风与科研道德。论文应反映自己的研究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详见《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学位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2、论文开题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具体课题,并尽早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组织开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的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
3、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按《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4、预答辩(预审)
博士研究生必须安排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环节。博士研究生应在学院或学科规定的时间点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预答辩(预审)应在所属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博士研究生应按学院或学科规定的时间点及要求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达预答辩(预审)专家、张贴预答辩告示。通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应将预答辩(预审)相关材料交学院备案。不通过者,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在导师(团队)指导下,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后,根据学院或学科规定的时间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预答辩(预审)实施细则由学院制定。
5、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答辩。论文具体评阅及答辩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6、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考核办法》。
八、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