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工程
Optical Engineering
(学科代码:0803)
一、学科概况
光学工程学科与本校传统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光电功能与信息材料等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针对国家与江苏省在新能源、新显示、集成电路、新材料、物联网等领域的战略需求,本学科形成了发光材料与器件、微纳光学、能源光子学、柔性光学技术与工程四个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
本学科以中科院院士为学科带头人,建成了一支具有强大攻坚创新能力、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年轻富有活力的教学科研团队,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江苏特聘教授”等。学科骨干全部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学科拥有国家级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柔性电子材料与器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柔性电子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等一批重要科研与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二、培养目标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线,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高尚思想品德、严谨治学态度、富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2. 具有全面、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在某一领域或方向上有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具备独立从事光学工程领域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教学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应在光学工程学科的研究领域中具有坚实而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有扎实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理论和实验研究并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3. 应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自我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能胜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科研、教学、工程开发或技术管理等工作。
三、培养方向
1. 发光材料与器件:新型发光材料设计与制备,高性能发光器件设计与构筑,光电转换相关物理过程研究。
2. 微纳光学:针对新兴纳米材料与结构,从光与物质相互作用的角度,在微纳尺度或分子原子层面上,研究和探讨新型发光原理和调控机制,开发新型显微成像仪器。
3. 能源光子学:高效率光-电转换材料的设计制备,光伏器件的构筑与优化,器件光管理工程,光-电转化机制研究。
4. 柔性光学技术与工程: 高性能柔性衬底研制,可溶液加工高效率光电转换材料设计与制备、器件结构的印刷/增材制造与柔性化方案研究,柔性器件的封装与集成技术开发。
四、学习年限和学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4 年,硕博连读生自转博士研究生后的学习年限一般也为 4 年(不含硕士阶段),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需本人申请,经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同意,学院审核,报校研究生院批准。最长学习年限按《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延长期内的博士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资助。
博士研究生总学分最低要求为1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6学分(公共学位课程 4学分,专业学位课程2学分),参加学术报告训练(至少 4次)2学分,学术讲座/报告(至少 15 次)2 学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 2 学分。
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后,应在硕士生培养计划的基础上,补充博士生培养环节。
五、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英文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学位课 |
公共学位课 |
B001001 |
博士英语 |
English for Doctoral Candidates |
2 |
40 |
1 |
4学分 |
B001002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Chinese Marxism in the Contemporary Era |
2 |
32 |
1 |
B001003 |
中国概况 |
General Introduction of China |
2 |
32 |
1 |
4学分(留学生课程) |
B001004 |
综合汉语(一) |
Comprehensive Chinese I |
2 |
32 |
1 |
专业学位课 |
B212003 |
高等光学(英文)* |
Advanced Optics |
2 |
32 |
1 |
不低于2学分 |
B212004 |
光电子学* |
Optical Electronics |
2 |
32 |
1 |
B212005 |
激光光学(英文)* |
Laser Optics |
2 |
32 |
1 |
必修 环节 |
学术报告训练 |
|
2 |
|
|
6学分 |
学术讲座/报告 |
|
2 |
|
|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 |
|
2 |
|
|
备注 |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专业学位课,博士期间所选课程名称与硕士期间必须不同。 2.标注*的课程为专业核心课。 |
六、必修环节管理
1. 学术报告训练(2学分)
博士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在学术研讨会上作专题报告。在学期间,每位博士研究生作报告不得少于4次,总数至少达4次者才能取得学术报告训练2学分。
2. 学术讲座/报告(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和劳动教育活动,其中参加校内外学术研讨活动至少15次(学校组织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5次,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至少2次)。同时必须参加校园阳光长跑、体育运动会、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等,才能取得学术讲座/报告/劳动教育2学分。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阶段学术讲座/报告分独立计算。
3.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权威学术机构组织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1次或国(境)外交流访学3个月以上,才能取得该环节2学分。
七、学位论文
1.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或导师组集体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博士研究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研发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应具有优良的学风与科研道德。论文应反映自己的研究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详见《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学位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2. 论文开题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原则上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字数应不少于5000字;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1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2/3。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范围内集中、公开地进行,由3~5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的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
3. 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其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基本结束之后,对其入学以来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进展与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每位博士研究生有两次考核机会。第一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分流警告,须参加下一次的中期考核。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宜继续培养,取消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其中硕博连读生如适合转为硕士生培养,经本人申请,可按硕士培养要求攻读硕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按《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4. 预答辩(预审)
博士研究生需要安排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环节。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点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预答辩(预审)公开进行,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 名)评审。通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应将预答辩(预审)相关材料交研究院备案。不通过者,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后,根据规定时间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本学科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先进材料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细则》。
5. 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答辩。论文具体评阅及答辩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6. 学术成果要求
学术成果应与学位论文方向相一致,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考核办法》。
八、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博士生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