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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教(职)代会及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1-24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基层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南京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规定,我校各二级教(职)代会及基层工会已任期届满。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二级教(职)代会及基层工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增强二级教(职)代会和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以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创业型大学为目标,对标双一流,团结一致接续奋斗,奋力谱写学校事业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二级教(职)代会及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基层党委领导下,在校工会的指导下进行。新一届代表和委员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

(一)坚持依法选举的原则。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南京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领会精神实质,履行相关程序。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会员意见,认真酝酿候选人,真正把关心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的会员选举出来。

三、二级教代会换届工作

(一)设置方案

1.代表资格。凡与学校或所在单位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本单位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二级教(职)代会代表。

2.代表比例。二级教(职)代会代表数占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为:经批准的40-79人的单位为40%-50%80-200人的单位为20%-30%200人以上的单位15%20%。代表的具体比例及名额分配由二级教(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校教代会执委会备案。

(二)组织架构

教职工80人及以上的单位应建立二级教(职)代会制度。不足80人的单位应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二级教职工大会制度,其职权与要求与二级教(职)代会相同。40-79人的单位,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批准,也可以建立二级教(职)代会制度。

二级教(职)代会可视需要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二级教(职)代会闭会期间履行二级教(职)代会职权的常设机构。二级教(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多数代表组的意见差额提出执行委员会的预备候选人,报同级党组织和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后,提交大会选举。二级教(职)代会执行委员会一般由5-11人组成,其中,以教学科研为主的单位,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总数的60%;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60%;非中共党员、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二级教(职)代会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提名为执委会主任人选,工会主席提名为执委会秘书长人选。

(三)代表条件

1.政治素养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3.工作业绩优。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

4.参政意识强。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能胜任教代会代表的工作。

5.全局观念强。了解校情,关注民生,顾全大局,关心支持学校的改革、发展与建设,关心教职工的整体利益和切身利益。

6.群众威信好。能广泛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代表的产生。二级单位所属的各系(教研室、科室、中心等)在本单位党组织主持和工会参与下,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的代表名额酝酿代表候选人名单,召开选举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二级教(职)代会代表。选举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能进行选举,被选代表获应到会的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要充分体现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又要照顾到各方面人员。原则上一线教职工的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以及民主党派等在代表中应占适当比例。本单位产生的学校教代会代表为本级教(职)代会的当然代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工会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候选人推荐到有关的系(教研室、科室、中心等)选举。

(五)二级教(职)代会换届工作流程

1.成立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二级教(职)代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应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工会、团委负责人组成,筹备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协商换届工作中的代表名额分配、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置方案、选举办法、会议议程等,组织换届选举。

2.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上一届教(职)代会工作,肯定成绩,找到差距,提出新一届教(职)代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

3.召开xx学院(部门)二届一次二级教(职)代会。各基层单位会前向学校工会呈报《二级教代会预报告表(换届大会)》(附件1),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召开。

4.报批换届选举结果。各基层工会应于1230日前完成二级教(职)代会换届工作,并向校工会报送《二级教代会报告表(换届大会)》(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xx学院(部门)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3)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设置方案

根据会员规模,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设委员3名、50100人的可设委员5名、100人以上可设委员7名。基层工会委员会,可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工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福利委员、心理委员。委员可兼任,委员为7名的可以设副主席一名。

(二)委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委员候选人要求在编在岗,会员会龄三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职期间能任满一届。基层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具有副高或副处以上职务职称的教职工担任。

(三)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由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委员设置,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民主集中制推荐办法进行推荐酝酿,提名推荐基层工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差额不少于20%),经本单位党委(总支)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后,将确定名单报学校工会批准后提交大会选举。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流程

1.成立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基层工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应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工会、团委负责人组成,筹备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协商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置方案、选举办法、会议议程等,组织换届选举。

2.换届大会请示与批复。各基层单位向校工会呈报《关于召开基层工会换届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换届工作筹备小组名单,召开换届大会的时间、地点、选举方式、参会人数、候选人基本情况、大会议程等。请示由校工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批复。

3.召开换届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

各单位筹备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换届会议,议程包括汇报本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情况(包含经费使用情况)、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等。选举过程中,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确定委员分工。

4.报批换届选举结果。各基层工会应于1230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并向校工会报送《关于xx学院(部门)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南京工业大学xx学院(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汇总表》(附件4)。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各委员分工,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复后生效。

南京工业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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